缔约的造句
1.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的先合同义务。
2.对于给付障碍法而言,缔约过失获得了与积极侵害债权同样重大的意义。现今的一些新型法律制度,都是在缔约过失的土壤之上发展起来的。
3. 第五章,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之间的关系。
4.关于本合约涉及事项,本主约及其它附约包含缔约双方的全部协议。
5. 其中,对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些基本问题,诸如概念、性质、适用类型、赔偿范围等,并未从理论上加以厘清。
6. 缔约一方海关当局可授权他人用海关封志和固定物加封。
7. 缔约国承认的权利,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
8.自其于2005年2月27日生效以来,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吸引大量缔约方并已成为联合国历史上受到最广泛接受的条约之一。
9.该裁判属终局裁判,对缔约双方均有拘束力.
10.如果缔约一方要求为其采取特殊安全保卫措施以对付某一威胁,缔约另一方对此也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11. 每个缔约国应将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上述提单。
12.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13.本文正是立足于此,在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后,着重分析缔约过失责任在租船合同中的表现形式,以及它因为航运业的特点而体现出的特殊性。
14.“领土”一词系指缔约任何一方的领陆和领水。
15. 基于此,本文试就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和适用范围以及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立法建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
16. “领土”一词系指缔约任何一方的领陆和领水。
17. 如执行请求可能违背被请求缔约方的现行域内法或与适用于该缔约方的国际条约相悖,则可拒绝执行协助请求。
18.本文尤其研究了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问题,加强其可操作性。
19.笔者拟就缔约过失责任的有关问题,谈一谈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同同仁,望不吝赐教。
20. 公约的40个缔约方中有来自世界各区域的富裕和贫穷的国家。
21. 截至2004年6月29日时,未签署公约但希望成为缔约方的国家可通过加入方式这样做,这是一种相当于批准的一步法。
22. 若因保证人的过错致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将丧失预期的担保,保证人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构成要件与赔偿范围与保证人承担的其他赔偿责任皆不相同。
23.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24.因此,必须科学构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体系,确定其适用范围,以解决缔约过失责任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25. 笔者认为: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分类,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即不同表现形式所具有的共同性质和共同特点来进行研究。
26. 司法实践中对无效保证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认识极不统一,有的甚至把它混同于有效的保证责任。
27. 本文正是立足于此,在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后,着重分析缔约过失责任在租船合同中的表现形式,以及它因为航运业的特点而体现出的特殊性。
28.任何非本公约缔约国的国家所提交的本议定书的批准书,具有加入本公约的效力。
29.侵权责任之间的关系。
30. 加入WTO后,我国将在各缔约国和地区享受优惠待遇.
31. 任何非本公约缔约国的国家所提交的本议定书的批准书,具有加入本公约的效力。
32.笔者拟就缔约过失责任的有关问题,谈一谈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同同仁,望不吝赐教。
33. 他们与真主缔约之後,并断绝真主命人联络的,且在地方上作恶;这等人,确是亏折的。
34.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我国新合同法中确立的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其许多相关理论有待探求。
35. 缔约一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36. 根据第一款作出保留的任何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通知比利时政府撤消此保留。
37. 归根到底,国家只是全体国民缔约产生的一个组织,是国民用以谋求幸福生活的工具。在此意义上,爱国主义者真正要做的不是忙于督促每个人去爱国家,而是要让国家能够爱每一个人。熊培云
38.有关在某一缔约国领土内即将建造或正在建造的船舶的权利,不得在其他任何缔约国登记。
39.每个缔约国应将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上述提单。
40.公约的40个缔约方中有来自世界各区域的富裕和贫穷的国家。
41. 此后,成为联合国历史上最广泛受到热诚接受的条约之一,迄今为止已有168个缔约方。
42. 如果缔约一方要求为其采取特殊安全保卫措施以对付某一威胁,缔约另一方对此也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43. 除非缔约双方另行商定,否则根据本协定充公的犯罪得益须由被要求方保留。
44. 笔者拟就缔约过失责任的有关问题,谈一谈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同同仁,望不吝赐教。
45.和适用范围以及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立法建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
46. 到2005年12月15日,有114个国家加上欧洲共同体已成为框架公约缔约方。
47. 欧洲共同体是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也将作为缔约方参加会议。
48.约因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信赖利益的保护,同日益扩大的合同责任趋势相佐,从而否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约因制度的特性使得我国法官不易掌握。
49.如果在本公约三个缔约国的领土内的人所接收的有关摊款油类总量在前一日历年度等于或超过6亿吨,则不论发生何种事故,也不论何时发生事故,第和第项所述的最高赔偿金额应为2亿计算单位.
50. 该裁判属终局裁判,对缔约双方均有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