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
- 词语以文亂法
以法的造句
1. 邪不敌正,最终以杨益明为首的八名寻衅滋事犯被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公安局增援民警绳之以法。
2.110. 他说:“我们坚决拥护国际社会做出的努力,将那些对达尔富尔种族灭绝和战争罪负责的人绳之以法。
3.161. 时理宗在位久,政理浸怠,天祥以法天不息为对,其言万余,不为稿,一挥而成。
4.73. 本文尝试以法国悬疑大师乔治。克鲁佐的悬疑电影为例,探究法式悬疑片所呈现出来的与众不同的特质。
5. 新开河街东海花园社区青少年学校——以法制教育为特色,组织开展学法、知法、守法,争做社区合格小公民活动。
6. 对敲诈勒索旅客的坏分子必须绳之以法。
7.104. 中国政府珍视每一位中国公民的生命安全,要彻查此次事件真相,将凶手绳之以法。
8. 动之以情,说之以理,诉立以法,是通识伦理教育的一般方法。
9. 这伙亡命之徒,作恶多端,今天被绳之以法,是罪有应得。
10.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11. 所以法律事实是经过思维加工后被法官所认定的事实,其与真实的客观事实不一定一致。
12. 这些作奸犯科的违法分子,都应该绳之以法。
13.123. 法治社会的最基本要求,是以法律划出罪与非罪的明确界限。对罪行依法处置,鼓励正当举报。而对非罪的言论行为则依法保护。林达
14.25. 天地随气而变化,充盈之气有损益之变通,此为合道之理。以法令控制事理之端正,此为行事之理。以礼教化而因事制宜,此为合义之理。知人之情而知关键与机变,此为合情之理。
15.国家大治的前提,没有法律教育,法治就难以实现。
16.84. 以法莲必说,我与偶像还有什么关涉呢.
17.53. 文明办案是指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以法服人,以理服人,而不是以权压人,仗势欺人。
18.9. 鸿荒之世,圣人恶之,是以法始乎伏犠而成乎尧,匪伏匪尧,礼义哨哨,圣人不取也。
19. 説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惟詩不可拘以法度。
20.11. 做人以诚信为本,治市以法律为基。
21. 文明办案是指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以法服人,以理服人,而不是以权压人,仗势欺人。
22.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以法莲那里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
23.132. 以法莲见自己有病,犹大见自己有伤,他们就打发人往亚述去见耶雷布王,他却不能医治你们,不能治好你们的伤。
24.155. 素之田宅,多在华阴,左右放纵,毗以法绳之,无所宽贷。
25.22. 律师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仗义执言,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6.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27. 这个“地头蛇”被绳之以法,完全是罪有应得。
28. 为彻查多出来的百万“冤枉钱”,睢宁县检察院民行部门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密切配合,将两名校长以受贿罪绳之以法。
29.126. 过了二年,在靠近以法莲的巴力夏琐有人为押沙龙剪羊毛。押沙龙请王的众子与他同去。
30.138. 黑白混血种人黑人和欧洲血统白人的混血儿,讲克里奥尔化语言,尤指以法语或西班牙语为基础语的混杂语言。
31. 随着清末“预备立宪”的开展,选举制度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在中国确立和实践。
32. 公司现具备产年5万吨果蔬罐头食品生产能力,以法国青刀豆、洋蓟罐头为主打产品。
33. 若不将这些十恶不赦的歹徒绳之以法,社会将永无宁日。
34. 从各国退还庚子赔款的情况来看,是以法国的退还过程最为复杂。
35. 他假冒“希望工程”基金会的名义,到处拔苗助长,终于被绳之以法。
36. 法治社会的最基本要求,是以法律划出罪与非罪的明确界限。对罪行依法处置,鼓励正当举报。而对非罪的言论行为则依法保护。林达
37.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8. 深圳渔政支队“以法兴渔”服务渔业。
39.15.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40. 自此以后,惶惶如丧家犬的谢先荣将生活在噩梦中,风声鹤唳,心惊胆战,生不如死,直至被绳之以法!嫌犯谢先荣资料。
41. 只有真正健全问责机制与监督体制,对那些知法犯法、不负责任、知错不改、草菅人命的司法者做到以法追责,百姓才不会遭殃,社会才能和谐。
42. 仲裁人要以衡平法为依据,法官要以法律为准绳。亚里士多德
43.36. 这个通缉犯的罪行擢发难数,每个人都希望能早日将他绳之以法。
44. 学法知法以法育人,用法维法依法治企。
45. 素之田宅,多在华阴,左右放纵,毗以法绳之,无所宽贷。
46. 在十一月份的公投选举中,加州人将会就是否要废止以法律形式加固该州气体排放削减计划投票。
47. 她说,大马是以法律治国,非以宗教治国,故遗腹子问题就应该以法律方法解决。
48. 在匪盗捣乱城市之前,约法纳必须找到猛虎魔剑,把马萨绳之以法.
49. 中国古代有一个传统,“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50.119. 因此,应对请求权的相关理论重新进行分析与梳理,重新定位请求权的性质与功能,以淳化以法律关系为核心对象的私法体系。